关于完善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320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校园消防管理体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现就完善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各单位、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三级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所辖房间安全防火责任人,填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附件1)和《安全防火责任人统计表》(附件2),于9月13日下班前,纸质版经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后,送至保卫处治安科(行政楼207),电子版发送至mb@dlou.edu.cn。 二、核查各房间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 各单位、各部门须根据人员变动及房间调整情况,重新明确所辖房间(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库房等)安全防火责任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死角、杜绝隐患。制作统一样式的标识牌张贴在门外显著位置,安全防火责任人标识牌应做到名称统一、材料统一、样式统一,采用双色雕刻板材质,底色为金色,字体颜色为黑色,具体样式见附件3。 联系人:冯义显 联系电话:84762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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