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外来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8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外来人员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单位、部门对现阶段的外来人员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外来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非本校教职工和在籍学生需要在我校内工作、学习、居住一周以上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进校从事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人员;

(二)校内各单位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三)来校借读、进修、进行短期培训的人员;

(四)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进行经营、服务的人员;

(五)在校园内租住(如车库楼、小四楼)的外来租户;

(六)因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住在校内的人员。

外来人员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应建立外来人员信息台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并报保卫处登记备案。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凡在我校居住的外来人员(非大连市户口)需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统计、汇总工作,按照《外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格式、内容汇总后加盖公章,于413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wlm@dlou.edu.cn,纸质版报送保卫处治安科(行政楼207室)。外来人员信息统计后,如有人员变动,请各单位(部门)及时将人员变动信息报保卫处备案。

联系人:王利明      联系电话:84762685


  

                    

                           保卫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1: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2:外来人员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