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520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结合我校年度安全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关论述,进一步强化我校消防安全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以“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切实提高全校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和抵御火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和全媒体的融合应用,集中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工作,提高我校火灾防控整体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2年11月8日前)。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制定宣传培训演练方案,布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展线上安全教育,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座谈会,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确保取得实效。同时,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时整改。 (三)总结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各部门及时对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整理相关消防档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在“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以“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人人重防火,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关心消防工作、参与消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整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招待所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通报。坚决杜绝违章使用明火、用电、用气等问题的发生,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相关部门要做好校内师生居住房屋的用火、用电安全教育,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堆放易燃物品的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三无”电器情况,是否存在杂物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情况,发现上述情况,马上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部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物品安全责任制,切实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认真检查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保养情况,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及时清除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保证所属区域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三)组织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能力 学校将统一组织开展下列活动:1.签订2022-2023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3.大学生公寓消防疏散演练;4.黄海八舍、黄海九舍消防疏散演练;5.消防安全网络答题。 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进教室、进宿舍、进实验室、进办公室、进网站),广泛开展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如需举办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可联系保卫处消防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分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火灾警示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常抓不懈,切实为学校教学科研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部署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培训,完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演练改进完善应急预案,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认真总结、及时改进。通过本次活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创新消防安全工作的机制和形式,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进行推广,推动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单位、各部门请将活动开展的图片、文字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及时汇总,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保卫处消防科,电子版发送至dlchenhao@dlou.edu.cn。 联系人:陈 昊 联系电话:3507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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