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暑假前安全生产大排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222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做好我校开学安全生产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漏洞。通过检查,摸清安全隐患,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全方位排查各单位安全隐患;上级安全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稳定排查整改治理情况;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情况;安全管理各种条件的保障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消防安全:以学生宿舍、教职工公寓、食堂、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图书馆、档案馆、俱乐部、大学生活动中心等人员和财物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2.实验室安全:以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为重点,注重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药品)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存储、领用、登记、回收、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对学校危化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情况。 3.交通安全:以两校区校车、公务用车、校内道路交通、校内停车、校门口及其周边交通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内道路交通和停车是否合理有序,校门口及其周边交通安全是否存在隐患等。 4.饮食安全及卫生防疫:以校内学生食堂、超市、餐饮经营商铺、预防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自然灾害防范:以校内建筑物、地下管网和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大风、雨雪等重大自然灾害为重点,着重检查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6.集体活动安全:以学生教学、生活场所及集体活动的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学生集会、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注重教室内设施使用安全情况、操场等室外教学场地安全情况;学生宿舍内床铺、水电设备等设施安全完好情况。 7.基本建设、维修、施工项目安全:以学校建筑与基础设施的维修、修缮、施工为重点,对安全管理、施工规范、措施等制度落实情况。 8.科研场所安全:着重检查可燃易燃性、可传染性、有毒物质的使用和存放。清除污染和废弃物处置情况。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检查校内建筑物、实验室、开水房、食堂等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检查设备使用登记台账、定期检修、安全保护装置和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阶段(7月7日前) 校内各单位依据安全检查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有效实施整改,并将自查台帐于7月7日前报送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awb@dlou.edu.cn,联系人:冯义显,联系电话:84762582,地点:行政楼207室。 (二)综合检查阶段(7月9日-7月13日) 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重点管理职能部门于7月9日至7月13日五天,就两个校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检查和排查。 各职能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有效实施整改,并将检查台帐于7月15日前报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awb@dlou.edu.cn,联系人:冯义显,联系电话:84762582,地点:行政楼207室)。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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