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次数:807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外来人员管理,切实维护好校园秩序,请各单位、部门对开学初的外来人员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外来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非本校教职工和在籍学生,需要在我校内工作、学习、居住一周以上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进校从事建筑、装修工程的施工人员; (二)校内各单位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 (三)来校借读、进修、进行短期培训的人员; (四)经学校批准在校内进行经营、服务的人员; (五)在校园内租住(如车库楼、小四楼)的外来租户; (六)因其他原因经学校批准住在校内的人员。 外来人员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应建立外来人员信息台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并报学校保卫处登记备案。用工单位或主管单位须及时与外来人员签订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安全责任状。 按照公安机关要求,凡在我校居住的外来人员(非大连市户口)需填写《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统计、汇总工作,按照《外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格式、内容汇总后加盖公章,于9月16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dlchenhao@dlou.edu.cn,纸质版报送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208室)。 联系人:陈昊;电话: 84763507 附件: 1.暂住人口信息采集表 2.外来人员信息汇总表
保卫处 2019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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