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保卫处处长范春江荣获2018年度安全保卫工作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9-04-17   浏览次数:14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对大连市企业事业单位2018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我校保卫处处长范春江荣获2018年度安全保卫工作个人二等功。


保卫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