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975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消防检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单位(部门)所管辖的仓库或临时存放物品的库房。 二、主要检查内容 1.仓库内存放物品种类,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防火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标识是否张贴在明显位置。 3.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4.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自查阶段:3月27日至30日,各单位(部门)要对所管辖范围的仓库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检查阶段:4月2日至4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仓库消防安全工作。 2.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针对仓库存储物品混乱、防火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要立即整改,以确保安全。 请各单位(部门)将仓库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仓库统计表》(附件),经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大连海洋大学仓库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bwc@dlou.edu.cn。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仓库统计表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6日 |
版权所有 (C) 大连海洋大学保卫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邮箱:bwc@dl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