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安全组织机构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1 浏览次数:723 |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于2016年成立了“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单位(部门)专项安全工作组”。目前,学校已经完成了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及各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调整工作,请各单位、部门对本单位(部门)安全组织机构进行设置和调整。要求安全组织机构设置规范,职能明确,责任厘清。 请各单位(部门)于12月28日前报送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安全工作组人员组成名单,纸质版加盖行政章送至行政办公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箱(awb@dlou.edu.cn)。 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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